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衝突礦產

衝突礦產

美國證管會(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, SEC)通過之「Dodd-Frank華爾街改革與消費者保護法」第1502條中,有關採購「衝突礦產」的最終版條文。此項條文約束了美國上市公司,需更積極地審查產品的材料來源與產銷監管鏈中,是否含有衝突礦產;條文中提到的衝突礦產包含:錫(Sn)、鉭(Ta)、鎢(W)、金(Au)。

華信光電自當善盡社會責任、尊重人權,並持續關注衝突礦產議題,我們承諾:

1.不購買從衝突礦區所開採的衝突礦產。
2.要求供應商拒絕使用衝突礦產,及簽署不使用衝突礦物承諾書。
3.要求供應商將此要求傳達給其上游供應商。

以確保錫(Sn)、金(Au)、鉭(Ta)、鎢(W)、鈷(Co)
等金屬,並非來自剛果民主共和國及其毗鄰國家受武裝團體控制之礦區。